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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刑喊冤

正文:

1、缘起

清末,河南多盗,捉盗贼要靠捕快,所以盗贼一多,捕快也多,大县列名“隶籍”的,竟有上千人之多。其实,正如俗语所说的“捕快贼出身”,白天坐在“班房”里的捕快,正是黑夜里明火执仗的强盗。

全河南最有名的一个捕快,是南阳府镇平县的胡体安,此人就是一个坐地分赃的大强盗。自己当然不出手,也不在本地作案,是指派徒子徒孙劫人于数百里外。由于手段狡猾,而且声气广通,所以很少出事。如果案子闹得太大,追得太急,胡体安还有最后一招:以重金买出贫民来“顶凶”。

有一次胡体安的党羽,在光州抢了一个姓赵的布商,此人是当地巨富,被劫以后,照例报案,也照例不会有何结果。于是姓赵的自己雇人在私下侦查,查出来是胡体安主谋指使。姓赵的便亲自上省,走了巡抚衙门文案委员的门路,直接向巡抚涂宗瀛呈控。发交臬司衙门审问。苦主指证历历,毫无可疑,于是涂宗瀛下令,指名拘捕胡体安。

密札由巡抚衙门下达臬司,然后由道而府,由府而县,层层照行,到了镇平知县手里,拆阅之下,大惊失色。

镇平知县是个山东人,名叫马翥,三甲进士出身,“榜下即用”,抽签分发河南。论州县补缺的班次,新科进士是“老虎班”,遇缺即补,所以到省禀见的第三天,藩司衙门就“挂牌”委署镇平知县。到任不过半个月,就遇见这么一件有关“考成”的盗案,主犯竟是本县的捕快,如何交代得过去?即使逮捕归案,失察的处分,必不可免。

“老夫子,”他向刑名师爷说,“你看看,真正该我倒霉,本县的捕快,竟远到光州作案,上峰指名查拿,足见重视。请老夫子连夜办公事,拿这个胡体安,押解回来。”

“慢来,东翁!”姓毛的刑名师爷慢条斯理地答道,“这个胡体安,还不知道在哪里呢!”

“怎么?”马翥愕然,“不是本县的捕快吗?”

“名为捕快,其实也许是地痞、流氓,或者是充眼线的,挂个名而已。”毛师爷又说,“东翁刚刚通籍,又刚刚到任,对河南的情形,谅来还不熟悉。喏,是这么回事……”

等毛师爷略略谈了河南多盗所以多捕快的缘故,马翥更加着慌,“照此看来,这胡体安能不能缉捕归案,犹在未定之天。”他说,“密札上限期只有十天,怎么办呢?”

“事情是有点棘手,不过东翁不必着急,等我来想办法。”

于是毛师爷从床头箱子里取出一个小本子,背着马翥翻了半天。这是个不肯让任何人寓目的“秘本”,里面记载着各种办刑案所必需的资料,其中之一就是捕快的名册,姓名年籍,是“承袭”还是新补,新补则来历如何?查到胡体安,下面注明:“刘学太保荐。”

“不要紧。等我找个人来问问。”

“找谁?”马翥问道。

“也是本县的捕快,刘学太。这是个真捕快。”

于是到班房里传唤捕快刘学太。磕罢了头,刘学太向毛师爷问道:“师大老爷,有什么吩咐!”

“你的麻烦来了!”毛师爷向窗外窥探的人喝道,“都给我出去!关门。”

幕友的规矩,都是独住一院,食宿办公,皆在一起,关防十分严密。刘学太见毛师爷如此处置,知道真正有了麻烦,脸色顿时就变了。

“你保荐过几个名字?”

这是指保荐捕快,刘学太一时也记不清,想到就说,一共报了五个名字,其中没有胡体安。

“不对吧!”毛师爷问道,“有个胡体安呢?”

“胡体安!”刘学太吓一大跳,“保这个人的,多着呢!不止我一个。”

“我只找你一个!”毛师爷扬一扬他的“秘本”,又加一句,“我只着落在你身上。”

“师大老爷明鉴,”刘学太跪了下来,“胡体安是本县一霸,极难惹的,如果风声透露,一定抓不到了。师大老爷既然着落在我身上,我一定想法子抓人来,公事上好有交代,大老爷的前程可以保住,不过……”

听他欲言又止,自然有条件要谈,毛师爷问道:“你还有什么话,尽管说。”

“请大老爷体恤,第一,限期宽些;第二,我的家小不动,免得打草惊蛇。”

“家小不动”,是请求免予扣押他的眷属,差役奉命办案,为加重压力,原有这样的办法。如果扣押了刘学太的家属,可能胡体安会起疑心,所以说是“免得打草惊蛇”。这要求合乎情理,毛师爷允许了他。

“不动你的家小,可以。不过,限期不能宽,因为上面的限期也紧得很。我给你三天限,第四天没有人来,可别怪我无情,要请你老娘来吃牢饭了。”

刘学太跟胡体安是有往来的,他在光州那件案子,刘学太亦略有所闻。抓他倒不难,“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庙”,胡体安在镇平的产业甚多,决不会走,软骗硬逼,总可以把他弄到手。但这一来便结成了生死冤仇,人家党羽众多,而且都是亡命之徒,自己决不能去惹这场杀身之祸。

想来想去,只有照自己最初的想法。当跟毛师爷答话时,说“一定想法子抓人来,公事上好有交代”,便是暗示:总有一个“主犯”就是。如今只有跟胡体安自己去商量,弄个“主犯”来归案。

“胡老大,”刘学太屏人密告,“光州那件案子犯了,指名要你的人,着落在我身上你说怎么办吧?”

胡体安先惊后笑:“老刘,你是跟我开玩笑?自己弟兄,有话好说,何必来这套?”

“这你就不对了!我当你自己人,才来老实告诉你,请你自己想办法,你倒疑心,我在你身上玩什么花样,这不是冤屈人?你不想想,保荐你的是我,我把你弄了进去,于我有什么好处?”

最后一句话,说得很透彻,胡体安原是一种试探,探明真情,随即改容相谢:“老刘,老刘,我跟你说笑话的。你这样维护我,我岂有不明白的道理。来,来,我跟你好好讨教。”

引入密室,一榻横陈,两个人隔着鸦片烟灯,悄悄计议,决定了弄一个“顶凶”去搪塞的步骤。第一件大事,当然是在毛师爷那里送一笔重礼。

礼送进去,毛师爷收下了,这就表示毛师爷已有所默喻。于是在胡体安家抓了个人到“班房”,这个人是个十五岁的孩子,名叫王树汶,是胡体安家厨房里当杂差的小厮。

2、疑窦丛生

光绪八年(公元一八八二年)九月十四日,刑部接到上谕:胡体安等抢劫案经河南巡抚梅启照、李鹤年审讯结案,但临刑前胡体安大呼冤枉,命令刑部迅速查明案情上奏。

刑部随后上奏,经查阅梅启照、李鹤年原奏,疑点很多,提议将相关人员提押到京,经刑部审讯后再定案。刑部认为,该案经御史闻讯上奏,朝野上下议论纷纷,案件究竟是否存在冤情?如果不经过详细、谨慎的审讯,不足以定案。随之圣旨命令刑部,立即让李鹤年将所办案件的证人和卷宗派员妥善快速解送到京,交刑部用心审查,务求水落石出,不得存在任何冤枉和纵容。

后河南巡抚等再次上奏,将强盗正犯程孤堆、王牢夭定为斩立决,判处死刑,立即执行。因牵涉张凤魁杀死王三娃一案,准备暂行羁押等候办理。刑部认为,上述做法确实荒唐,请旨将该省草拟文书的糊涂官员先行处理。圣谕指出,相应官员等待该案定案时,一并声明请示。

后相关证人押解到京,查明所谓的强盗正犯胡体安,其实为王树汶顶替,是镇平县捕快刘学太行贿受贿、操纵而成。刑部因此上奏剖析,王树汶并不是胡体安。原办案知县马翥也押解到京,马翥亲口交代了自己原办案件的错误和荒唐,这和河南巡抚的二次上奏,存在许多不符,刑部因此指明河南巡抚复审的捏造掩饰之处。

但河南巡抚固执己见,在上奏中大肆狡辩。为此,刑部又调取了该省所取邓州知州及罪犯妻子、族人、邻居的证词,都说王树汶于光绪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从家中逃出,而定案时则改为光绪四年九月,明显自相矛盾。

王树汶既然和胡体安父子相称,那王树汶和胡体安是如何共谋抢劫的?王树汶纠集的同伙究竟是什么人?王树汶此前供述中都没有涉及,如此办案,自然不合情理。至于所谓赃物,更是没有一个可以作为证据的。河南省报告中含糊其词,只说胡体安的赃物和王树汶的赃物完全一样,明显是枉法裁判,栽赃陷害。

同时,对在野外为强盗看守衣物的罪犯,按为强盗望风、接赃的法律条文判刑,犯罪情节和罪行处罚都不相适应。刑部提出,是否将复审该案的南阳知府王兆兰、马永修押解到京进行对质,以查明案情,让他们心服口服。或不押解他们到京对质,就按刑部现查明案情进行定案,两种意见一并上奏,请示圣谕。圣谕指示,由刑部按现有证据定案上奏。

刑部审查认为,王树汶临刑喊冤的根由,应以是否另有胡体安其人来判断。王树汶有无冤情,尤应以他是否和其他案犯共谋抢劫为依据。为此,刑部提押王树汶进行现场审讯。

3、真相大白

提审中程孤堆、王牢夭供述,王树汶听从胡体安安排,抢劫张肯堂家,王树汶在寨门持杆看人,等待事后分赃。王牢夭是程孤堆纠集的,程孤堆则是他平素认识的刘三、李大黑火烧脸纠集的。

至于河南巡抚所引张凤魁杀人一案,经过讯问主要证人,何周经、郑宽长都供称,程孤堆、王牢夭都没参与作案。自然不能依据缥缈无据的案件,将涉嫌抢劫、可能处死的重刑犯以等待对质为由胡乱羁押。

王树汶本人只供认于光绪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从自家逃出,被胡广得诱骗威胁同行,胡体安逼令王树汶为他服役,携带烟袋。二十七日晚,王树汶跟胡体安走到不认识的旷野地方,胡体安同伙将衣服脱下,胡体安命令王树汶和另外两人看守衣服。胡体安并未告知王树汶抢劫情由。经和程孤堆、王牢夭对质,程孤堆、王牢夭都供称,王树汶的确没参与作案,只在外望风。

讯问镇平县地保金振梆,称王树汶实为光绪五年十月逃出,而非四年九月。差役吴全、乔四、牛振江、王城得,营兵王得训、阎城淋,书吏王青元、王棠阶,失主张肯堂,主要证人赵荣溃、王殿杰,也将刘学太如何教他们虚假供述,王树汶如何承揽了自己没犯的罪行,县衙如何刑讯逼供,省衙如何诱骗串供等等情节,逐一详细说明。因此,胡体安并非王树汶,而是另有其人,王树汶不应判处死刑,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毫无疑义。

刑部会同都察院、大理寺当面讯问案犯时,各案犯都供述稳定、没有变化。刑部查明,该案原审知县马翥到任伊始,对镇平地方所有事务一片生疏,导致外面贼匪横行,以身试法,内部差幕勾结,玩弄权术。马翥只顾考核成绩,操之过急,对相关情况不仔细调查研究,事事听从品行恶劣的手下幕府指使,试图只拿王树汶一人而破解所有抢劫大案,以堵塞失主之口,导致真正的江洋大盗金蝉脱壳,李代桃僵。

复审案件的南阳知府王兆兰、马永修只是官官相护,保全官局,放弃案件真相不予查究,张冠李戴确定强盗和赃物,将此物指为彼物,更改案中时间,将两人作为一人。

河南巡抚等对案件不加细察,受到下属愚弄,虽然两次抓获刘学太到省,继续任其逍遥法外,只以案犯供述前后不一,草率将王树汶定为强盗从犯,使贪官污吏侥幸逃脱,冤假错案不能纠正。

总之,该案原审以荒谬开始,以捏饰终结,复审以掩盖原审漏洞开始,以罗织罪状、周密罪行终结,案件真实情况几乎全部消失。幸亏唐咸仰给涂宗瀛的奏章,真实可靠,显露端倪。

程孤堆、王牢夭的确是强盗正犯,不便长期羁押。王树汶与胡体安确属两人,虽然抓获胡体安遥遥无期,但在案多人的供述相互印证,确凿无疑。刘学太、刘全太、刘黑十、施游伯都在狱中病故,该案牵连证人很多,不能将他们长期羁押,以免拖累无辜,应遵照谕旨,立即结案。

2023-11-06 21:43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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