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凶悍的节度使在宋代如何被削成虚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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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禄山不仅将大唐盛世拦腰截断,更让“节度使”与“藩镇”这两个“高冷”词汇走入人们的视野。正因为身兼三镇节度使,安禄山得以有足够的实力发动摇撼大唐江山的“安史之乱”。在三百多年后,先后两次担任节度使的李玮却是另一番模样。李玮是宋仁宗的表弟,同时也是他的乘龙快婿。这位大宋节度使手中无兵无权,一辈子干得最惊天动地的事便是跟自己的公主老婆闹别扭。

三百多年里,节度使究竟遭遇了什么,为何从挑动天下反的彪形大汉变成了位高权轻的吉祥物呢?

唐后期:通往权力之路的节度使

天宝十载(751),唐玄宗让范阳、平卢节度使安禄山兼河东节度使,统兵近18.4万,唐朝五分之二的边镇军队都掌握在他一人手里,而朝廷直属的军队才8万人,实力太悬殊了。

安禄山虽然兵多,但想成功造反并不容易。他的士兵都是领工资的职业军人,工资要靠财政发放,军队的粮草、装备也要靠财政配备。此外,安禄山统辖的战区虽然面积广大,但是行政事务由州县管辖。如果朝廷和州县不提供补给,安禄山瞬间就被卡了脖子。关键时刻,唐玄宗再度出了昏招。他让安禄山同时兼任辖区内的营田使、采访使,安禄山的权力由此大为膨胀。

唐代宗广德元年(763),安史之乱终于被平定。为了安置已经投降却又桀骜不驯的安史旧部,唐朝只好将边区的节度使制度引入内地,让他们当节度使。为了对付这些不老实的节度使,唐朝在中原腹地广树藩镇,以此来控制经济命脉和军事要塞。

唐僖宗乾符二年(875),黄巢起义爆发。唐朝廷实力大损,地方实力派则迅速崛起。中唐以来脆弱的藩镇平衡被打破,朝廷再也无力制衡藩镇的发展。节度使终于得以放飞自我,野蛮生长。

五代:中央军事优势的重建

唐末藩镇混战,一些强藩乘势而起,宣武军节度使朱温便是当时实力最雄厚者。开平元年(907),朱温废黜唐哀帝而自立,建立后梁,由此拉开了五代时期的序幕。

随着朱温称帝,昔日宣武军的藩镇军队摇身一变,成了后梁王朝的中央军——禁军。为了防范其他节度使也称王称帝,朱温不断扩充禁军,兵力骤增至20余万。唐末原本羸弱的中央军得到空前加强。此后的皇帝们不断把自己在藩镇时的嫡系部队加入禁军中,不断扩充禁军的力量,到了五代第二个王朝后唐时,禁军实力已经初步在地方藩镇部队之上。中央有了驾驭地方的能力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藩镇要想改朝换代,必须借助外力。

宋太祖:削藩三策与再造中央

北宋建立后的第二年,宋太祖赵匡胤便向赵普咨询平息战乱、长治久安之策,赵普提出了“稍夺其权、制其钱谷、收其精兵”的“削藩三大纲领”。

藩镇管辖的州府称为“支郡”。进入五代,朝廷虽然重新掌握了对境内州府长官的委任权,可出任州府长官的人选,往往是节度使的亲信、僚佐,节度使仍然对州府有很强的控制力。

建隆四年(963)四月,北宋先后灭掉荆南、湖南两个割据政权,两地旧有的藩镇体系也随之解体。宋太祖抓住机会,延续了周世宗的做法,没有再在新吞并的地区任命新的节度使,而是将这里的州县全部直隶朝廷,实际上罢废了支郡。此后,随着北宋逐渐吞并南方诸国,越来越多的州县在行政上直属中央,支郡制度在南方不复存在。在中央与地方实力此消彼长之际,宋太祖又任命高级文官(“朝官”)到北方的藩镇去做知州、州县,逐步架空节度使的行政权力。

在夺回行政权的同时,宋太祖又悄无声息地将手伸向了节度使的钱口袋。自唐玄宗天宝年间(742—756)起,中央与地方一直实行财税三分制,也就是将地方征收的财税分成三份,一份上缴中央,称为上供;一份由节度使调用,称为送使;还有一份留给州府自己使用,称为留州。进入五代,朝廷对地方的钱袋子开始收紧。过去不少送使、留州的财政收入,以“系省”的名义,划归朝廷所有。虽然如此,很多系省仍然储存在藩镇,称为“留使”,节度使们仍然可以通过各种手段,对这些“系省”财物上下其手。

乾德二年(964),在赵普的建议下,宋太祖下诏,命令各州每年所收田租、商税,除了留在州中用于日常开支外,其余的货币一律送往京师。次年三月,太祖又重申了这道命令。从宋太祖连续两年下诏来看,这一政策落实得并不好。

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,人们在大宗贸易中越来越依赖货币作为支付手段。可是作为货币的现钱太笨重,运输携带极为不便。为了解决这一难题,社会上出现了飞钱业务。在京经商的商人,可以将大量现钱交给节度使的进奏院,或交给京城富商开办的连锁金融机构,然后拿着进奏院或富商开出的票据,到相应的藩镇取款办事,这种汇兑业务就是飞钱。

开宝三年(970)五月,宋太祖在开封开设便钱务,规定商人可以将现钱交给国库,然后由便钱务发给票据,商人凭票到各州府取款。由于此前宋太祖的两道“乾德诏令”,已经使地方财税全部以留州名义挂在朝廷名下,这就为便钱务提供了法律依据。

这样,国库不断吸纳商人的货币,而各州府以留州名义虚报截留的货币却被商人兑换走,地方的货币变相流入朝廷的国库。

为了“收其精兵”,宋太祖也做了大量的铺垫工作。早在建隆二年(961)五月,太祖便下诏,要求藩镇提升那些骁勇善战的精锐士兵的个人等级。这道诏令获得了广大藩镇的积极响应。因为藩镇登记的精锐士兵越多,就越有理由截留更多的财税,从而就越有财力雇佣更多的士兵,供养更多的军队,然后对抗朝廷。

乾德三年(965)八月,太祖终于公开了自己的真实目的,发布了开国以来第一道收编地方精兵的诏令。收兵令要求藩镇将精锐士兵送至开封,由朝廷的军头司负责拣选,符合标准的就留下补入禁军,不符合的就退回藩镇。由于有了四年前的准备,朝廷早已掌握了藩镇精兵的实际人数,使得藩镇无法瞒报。就这样,全国的精锐部队被征集到首都开封,藩镇军队走向衰落。

失去实权的节度使

落实三大纲领,其实只是“收权”。那么,又该如何保证收回来的权力不再失去呢?还得靠制度。首先是地方行政权。虽然宋太祖用朝官知州、知县取代了节度使,但还是担心知州权力过大,因而又设立了通判。通判地位在知州之下,与知州同理一州之政,俨然是一州的二把手;通判还对知州有监察权,俗称“监州”。二者互相制约,都难以一枝独大。

宋太宗在罢废支郡制度后,又将全国划分为15个路。历经演变,路级机构逐渐形成主管财政、司法、监察的转运使司,主管司法的提点刑狱司,主管救济、水利、茶盐等的提举常平司,以及主管军事的安抚使司。四个路级机构互不统属,甚至连驻地、辖区都不同,它们互相监察,互相牵制,有效防止了地方割据的死而复生。

与收夺行政权和财政权相比,收夺地方兵权后,一个更直接的问题浮出水面:地方部队消失了,谁来维护地方治安和边镇安全?既然厢军不行,就只能靠禁军。太祖晚年,随着宋朝疆域的扩大,禁军兵力增长至19.3万。对于这近20万禁军的使用,太祖采取两个原则。

第一原则是内外相制。太祖将十万禁军驻京,十万禁军外派地方。一旦京师生变,各路兵马就能联合起来,讨伐不臣;而一地一州的禁军,又不足以发动颠覆天下的兵变。第二原则是更戍法。屯驻在地方的禁军每隔一两年,最多三年,就要更换一次驻地,或者调入京城修整。更戍法换兵不换将,这样既能保证将领长期驻守一方,熟知地利风俗;又能防止士兵与将帅结成根深蒂固的私人效忠关系,从而降低地方叛乱割据的概率。

没有实权的节度使,从此失去了往日雄风。

2023-11-06 20:27: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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