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:
“酒仙”范大醉酒后常常声称自己杀过人。这天,范大又喝多了酒,喝醉后对酒友说:“昨天我把一个有钱的商人杀害了推到深沟里,得了很多钱。”
酒友信以为真,就把范大告到了官府。
这时,正好有一名妇人前来告状,说有人把她丈夫杀死后扔到了深沟里,丈夫外出做生意所赚的钱也被人抢了。
县令随妇人去验尸,只见尸体衣衫褴褛,没有头颅。
于是,县令说:“你一人孤苦伶仃的怎么生活呢?等一找到尸体的头颅,定案之后,你就可以再嫁了。”
第二天,与妇人同村的李三来报告,说找到了尸体的头颅。
这时,县令忽然指着妇人和李三说:“你们两个就是凶手!还敢诬陷范大?”
两人不服,待县令把证据摆出来之后,两人不得不承认是他们勾结一起,谋害该妇人的亲夫。
请问:县令的证据是什么?
推理答案:
尸体在深沟里,怎么能确信是自己的丈夫呢?必定是先知道丈夫死在这儿了。
而且衣服破烂,怎么能有那么多的钱呢?
头颅在哪儿,李三为何如此熟悉?又这么着急地来报呢?必定是想与妇人早日成亲。
2023-11-06 04:18:18